长白山“森林号子”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发布时间:2008-6-2 10:01:00
作者:
孙志
出处:
长白山文化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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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在有关部门了解到,长白山“森林号子”已通过评审,将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是按照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的四个条件严格进行的,一是至少要有100年以上的历史,体现其文化悠久性;二是要有活态的存在形式;三是要有传承谱系清晰的传承人;四是要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工作于2005年开始,共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大类。我省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民间文学“满族说部”、朝鲜族农乐舞、东北二人转、曲艺“乌力格尔”、朝鲜族跳板和秋千等5项。长白山“森林号子”和“放山习俗”等入选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于日前正式公布。
据了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各市、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以全面有效地保护,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将逐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也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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