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生态旅游网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长白山保护区自建立以来,特别是加入生物圈网以后,我们始终把资源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管理体制法规建设及管理措施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会性的联合保护工作
  在自然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只靠保护单位一家是不行的,要靠政府重视、社会支持,把保护大自然的意识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搞好宣传,让人们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意义。因此我们以自然博物馆为宣教基地,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声像宣传与文字宣传相结合;临时宣传与永久宣传相结合;根据自然保护规律和我们的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竟赛和文艺活动等办法,在每年的不同季节,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在防火期、爱鸟周、植树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保护大自然,造福全人类的伟大意义,不断加强同周边县、乡、镇及林业局的联防联保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好保护区外的工作,确保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们从局到站,已形成了各级联防组织,为做好保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完善机构,强化管理
  根据保护区的现状及周边群众的不断增加,我们首先加强了保护一线的力量,先后建立了8个保护站,8个派出所和两个森警大队,每个让达20余人,再加森警官兵,形成了一支较强的自然保护队伍。各站、所、队等都配备了通讯和交通工具,其它设施和设备也在不断完善,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形成了以保护为核心。
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十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共收缴猎枪300多支,其它物品若干件,清出非法入区人员十余万人次,有效的遏制非法入区人员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破坏。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建区是管理和建设自然保护区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在积极宣传、认真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同时,结合长白山保护区的具体情况,拟订了
  《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并于1989年通过省人大颁布实施。我们还制订了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林政管理办法》、《旅游管理办法》、《入区管理办法》、《旅游区卫生管理办法》、《森林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通过严格要求、积极引导、加强职工的业务培训和执法教育,从而提高了保护人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做好保护工作,有了可靠的保障。
教育与培训
  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只有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保护的认识,提高保护区工作人中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实现保护区的科学管理、才能促进保护区的持续发展。为此,我们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内容包括:
  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采用宣传车、板报、画廊、录像、图片、电视、电影、幻灯、广播、布告、标语等形式,在不同季节进行经常性的法制知识教育,使当地群众受教育面达99%以上。其次就是结合普法教育,举办学习班、知识竟赛等,把自然知识和法律法规编印成册下发,对青少年的教育主要是通过参观自然博物馆,或到保护区内实习和旅游,开展夏令营活动等,激发他们从小热爱大自然的美好情操。
对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每年到长白山来参观、考察、旅游、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国内外人员大约有十多万人次,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宣传教育,我们在入区检查站,利用广播、画廊和卡片等向游人讲解规定,使他们初步了解了自然保护知识和保护区的规定。
  对自然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为了适应保护区各项工作的需要,我们始终重视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水平,使其了解并掌握自然保护知识和国内外先进技术及发展动向。首先在中外专家的指导下,开办各种培训班,或者是同前来保护区研究考察的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和探讨有关自然保护问题,使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断接受所思想和新做法,逐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其次是派人员参加生物圈和教学研究单位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并注重发挥着他们的作用。
  自身发展功能:实践证明,搞封闭式的保护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事业要发展,必须要有自我发展能力。经济条件直接制约和影响保护的发展,也势必加深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矛盾。再加上保护区地处边远山区,物质、文化生活贫乏,工作人员不安心,人才外流等,都直接影响着保护事业的发展。只有坚持以保护为主,积极开展以旅游为龙头的多种经营活动,才是处理好保所与富民的关系,改善保护区的工作和科研条件,稳定职工队伍,促使保护区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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